2015-04-28

2015-2017年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通知


各位校友:

屯門天主教中學法團校董會已於201452日成立,本會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的《校友校董選舉指引》、本會《會章》、《校友校董選舉附則》及其他相關適用規則及條文, 舉辦屯門天主教中學校友校董選舉。按教育局規定,本校法團校董會成員將包括一名校友校董,參與校政的決策工作,為母校作出貢獻。現特函通知各校友有關 參選校友校董  登記成為合資格投票人 的安排。


有關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的日程如下:

 日期
程序
2015428(星期二)
Ø   開始接受校友校董提名
Ø   始接受校友登記成為合資格投票人
2015528(星期四)
Ø   截止接受校友校董提名
Ø   截止接受校友登記成為合資格投票人
201564(星期四)
Ø   公布校友校董候選人名單及發放候選人的個人簡介
2015618-19(星期四及五)
上午9時至下午5
2015620 (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1
Ø   舉行校友校董選舉
2015620(星期六)
Ø   公布校友校董選舉結果
2015620(星期六)26(星期五)
Ø   上訴期
2015629(星期一)
Ø   向法團校董會提名校友校董

選舉詳情
1.   候選人資格:曾於本校就讀,年滿十八歲而現時並非本校學生之校友。

2.   任期:由每年九月一日起至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或由教育局批准校友校董註冊之日起兩年,以教育局最終決定為準。如因註冊事宜而延至 9  1 日以後始就任,在其任期的首個學年內,任何不足 12 個月的任期均視作完整的一年。校友校董只可連任一次。

3.   候選人提名:每名校友只可提名本人或另一名合資格的校友參選,並由另一位校友和議。校友於收到選舉通知後,倘欲提名本人或另一名合資格的校友參選,須於選舉舉行前最少 21 天,以書面形式向選舉主任提出,並由另一位校友和議。獲提名校友須同時向選舉主任發送個人簡介。獲提名的校友須於個人簡介中申報有否觸犯教育條例第 30 條所載有關常任秘書長可拒絕校董註冊的理由,以助投票人判斷他/她是否適合及適當的候選

4.   投票人資格:本校所有年滿十八歲的校友均符合資格投票,惟須於選舉舉行前21 天,向幹事會登記,以確定其投票資格。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每名校友擁有一票。

5.   投票方法:投票的校友須於選舉日親臨學校投票站,待核實身份後領取選票。填妥選票後,將選票投入投票箱內。投票以不記名方式進行,及投票不能以授權方式進行。

6.   點票:點票工作將於選舉完結當天於學校進行,歡迎各校友屆時親臨監察。結果於點票後在校友會網頁上公佈。

7.   當選者:點票後,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將獲提名註冊為校友校董。若兩個或以上候選人得票相同,將以抽簽決定當選人。

有意參選校友請留意  
有關參選資格及選舉安排,請參閱《校友校董選舉附則》  《教育條例 – 有關校友校董選舉的規定》。有意參選者,請下載及填妥2015-2017年校友校董選舉 — 參選表格」,於2015528日或以前寄回屯門中央郵政信箱164  屯門天主教中學校友會收。


登記成為合資格投票人
所有合資格並欲參與投票的校友,須於選舉舉行前 21 天,向幹事會登記,以確定其投票資格,校友可透過以下途徑登記成為合資格的投票人:

1.       登入2015-2017年校友校董選舉 — 選民登記網頁」辦理選民登記手續,系統會於成功登記後向你發出確認電郵。
網址: http://home.tmcss.edu.hk/voter_registration/
2.       填妥2015-2017年校友校董選舉 — 選民登記表格」,於2015528日或以前寄回屯門中央郵政信箱164  屯門天主教中學校友會收。

          已於去年成功登記為合資格投票人的校友以自動成為是次選舉合資格的投票人,故毋需再次登記。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tmcssaaeam@gmail.com 與本人聯絡

屯門天主教中學
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  選舉主任
黃坤培 謹啟

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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