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校友會會章修訂
政府2004年通過《教育條例》,要求全港津貼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讓辦學團體校董、校長、教師、家長、校友等共同參與學校的管治。
明年屯天將會成立法團校董會。有見及此,校友會亦需修訂會章,以配合法團校董會的成立。幹事會過去數月曾多次就修章作出討論,現草擬了《屯門天主教中學校友會會章(2013年修訂版)》,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會籍制度(取消普通會員制度)、調整會費(由港幣二佰元調整至港幣二十元正)、幹事會連任方式、名譽職位的設立及增加校友校董選舉附則等。誠邀各校友就此提出意見。
檔案下載:
屯天校友會會長
鄧銘基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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